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622号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已经 2012年 6月 13日国务院第 20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2年 8月 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创造无障碍环境保障残疾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指为便于残疾人等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
通工具交流信息获得社区服务所进行的建设活动
第三条 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应当征求残疾人组织等社会组织的意见
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
第五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无
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并对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采用无障碍通用设计的技术和产品推进残疾人专用的无障碍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应用和推广
第七条 国家倡导无障碍环境建设理念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捐助和志愿服务
第八条 对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无障碍设施建设
第九条 城镇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应当逐步达到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第十条 无障碍设施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新建的无障碍设施应当与周边的无障
碍设施相衔接
第十一条 对城镇已建成的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无障碍设施改造由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负责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推进下列机构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改造
一特殊教育康复社会福利等机构
二国家机关的公共服务场所
三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单位的公共服务场所
四交通运输金融邮政商业旅游等公共服务场所
第十三条 城市的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配
备无障碍设施人行道交通信号设施应当逐步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适应残疾人等社会成员通行的需要
第十四条 城市的大中型公共场所的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设置并标明无
障碍停车位
无障碍停车位为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专用
第十五条 民用航空器客运列车客运船舶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公共交通工具应当逐步达到无障碍设施的
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共交通工具的无障碍技术标准并确定达标期限
第十六条 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
供无障碍服务
第十七条 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应当对无障碍设施进行保护有损毁或者故障及时进行维修确保无障碍设
施正常使用
第三章 无障碍信息交流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无障碍信息交流建设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并采取措施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重要政府信息和与残疾人相关的信息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
文字提示等信息交流服务
第二十条 国家举办的升学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和任职考试有视力残疾人参加的应当为视力残疾人提供盲文试卷电
子试卷或者由工作人员予以协助
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电视台应当创造条件在播出电视节目时配备字幕每周播放至少一次配播
手语的新闻节目
公开出版发行的影视类录像制品应当配备字幕
第二十二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开设视力残疾人阅览室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其他图
书馆应当逐步开设视力残疾人阅览室
第二十三条 残疾人组织的网站应当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网站政府公益活动网站应当
逐步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
第二十四条 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并对工
作人员进行无障碍服务技能培训
第二十五条 举办听力残疾人集中参加的公共活动举办单位应当提供字幕或者手语服务
第二十六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电信服务应当创造条件为有需求的听力言语残疾人提供文字信息服务为有需求的
视力残疾人提供语音信息服务
电信终端设备制造者应当提供能够与无障碍信息交流服务相衔接的技术产品
第四章 无障碍社区服务
第二十七条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应当逐步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为残疾人等社会成员参与社区生活提供便利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完善报警医疗急救等紧急呼叫系统方便残疾人等社会成员报警呼救
第二十九条 对需要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的贫困家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补助
第三十条 组织选举的部门应当为残疾人参加选举提供便利为视力残疾人提供盲文选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城镇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
准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罚
第三十二条 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以外的机动车占用无障碍停车位影响肢体残疾人使用的由公安机关交
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罚
第三十三条 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对无障碍设施未进行保护或者及时维修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由有关主
管部门责令限期维修造成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害的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 无障碍环境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 2012年 8月 1日起施行